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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爱婴科技发展中心公告

点击次数:281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17日13:39:16 打印此页 关闭

北京爱婴科技发展中心公告

 

北京爱婴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爱婴中心”或“我中心”)是与我国创建爱婴医院同步应运而生的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集体所有制企业,以母婴保健和优生优育相关产品设计研发为主营业务。其中我中心因研发了“母乳分析仪” 获得该产品软件著作权而成为国内首部“母乳分析仪”专利实施生产单位,国内第一家制定该产品技术标准的企业。但该产品属于电子保健仪器并非医疗器械。

当前,“医疗反腐”在全国势如破竹,为配合纪委监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治理中心需要,爱婴中心在进行企业自查中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自纠。爱婴中心因在经营项目上与医疗行业息息相关,故选择自查以便在今后的经营活动更加合法及规范。在我中心的自查中,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因我中心生产的“母乳分析仪”具有依据检测母乳中缺乏的某些营养成分,进而直接出具数据得出指导产妇的膳食配方的特色,备受欢迎,因此被某些利欲熏心的人自行仿制并以虚高价格流入市场。我中心认为,这些售价虚高的伪造设备并非我中心的授意,此举不仅影响我中心的品牌形象,更会引起市场此类医疗器械销售的混乱,损害妇幼保健市场行业形象。

据此,我中心向所有购买“母乳分析仪”设备的医疗保健机构及代理商郑重声明:

一、我中心生产销售的“母乳分析仪”设备中的检测、分析系统均系配套销售,不存在任何拆分系统或捆绑其他医疗器械打包招销售等行为,亦不存在对外宣称该设备为医疗器械等情形。故以上行为均非我中心所为。

二、我中心研发生产的母乳分析仪按照医疗器械分类属于电子仪器类,虽然经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但是并未获得,也不需要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凡对外宣称该设备为医疗器械等情形,均与我中心无关。

三、我中心不能确保在销售该仪器设备的过程中,临时挂靠负责区域市场营销的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尤其是在招投标的情形下,贵方应谨慎处理招投标合同的审批,以避免合同中出现的虚高价格。若贵方发现在与我中心的贸易往来过程中有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中心愿意协助贵方就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追责。如贵方发现我中心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上情形,请及时与我中心或我中心自查过程中委托的律师联系,我中心将会积极配合贵方的维权活动,以维护贵方的合法权利。

四、我中心所销售的“母乳分析仪”均为明码标价,市场指导零售价格为每台1216万元,如贵方所购买的设备价格差额过高,请审慎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京爱婴科技发展中心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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